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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依序递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先后进行政审、试用两次考察,政审合格者原则上应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试用1个月,进一步考察其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转任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审批,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
(一)报名表下载及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简介详见附件,或关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jcy.ss.gov.cn)
(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并受理对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757-87709883、87783106。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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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