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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团黑龙江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计划选调5人到团省委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为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中共党员。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团省委组织部报名。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或黑龙江共青团网下载。(点击附件下载报名表)
报名时间:8月21日-28日,每天9:00-17:00。
报名地点:团省委组织部(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323房间)。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团黑龙江省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公务员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团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