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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密切结合团的工作实际,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侧重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分。
3.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预计为9月上旬。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确定考察人选10人(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商所在单位同意后,团省委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由团省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选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团省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咨 询 电 话:0451-53638883、53623750
纪检监督电话:0451-5365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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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党组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