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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 公开遴选42人补充公告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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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15〕54号)精神,结合人员报名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23家市直机关(单位)33个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遴选4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范围调整为全市各级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省级机关设在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咸组通〔2015〕54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8月7日至12日。报名程序如下:

  各县(市、区)原有报考人员可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见附件1)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如改报新的职位,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并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如报考职位不变,则以原《报名推荐表》报考的职位为准。

  各县(市、区)新增报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按咸组通〔2015〕54号文件执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新推荐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选,并按干部调配权限于8月12日17:00前将《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附件3)及《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等报名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市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2日17:00前到市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市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定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附电子版)、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市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单位按照咸组通〔2015〕54号文件要求对报考人员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市直单位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咸组通〔2015〕54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3、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xls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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