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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广安前锋区投资促进局选调4人公告

广安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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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投资促进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前锋区投资促进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3)。

  二、选调范围

  从全省各级全额拨款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 8月 1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前锋区外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投资促进局(广安市前锋区管委会前排202室)

  3.联系人及电话:周君 电话:0826-2889205 手机:13547523968

  4.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广安市前锋区投资促进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二寸彩色近照3张。《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或到现场领取。报名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1份,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需提供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区外报考人员报名时要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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