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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境监察大队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本县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年龄要求,环境执法一: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环境执法二: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司法或公安系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青田县人事网www.qtrs.gov.cn下载中心可下载),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或(从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2张。
报名地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临江东路52号)
报名时间:8月6日-8月7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2:1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或取消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少于4:1或本次选调总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3、考试实行总分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总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取笔试成绩高者。选调入围人员通过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选调
选调入围人员经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选调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通告由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5年青田县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公务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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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