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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机构,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为更好地组织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拟于近期公开选调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方式
(一)公开选调人数1人。
(二)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政法机关、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工作经历;
2. 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强的综合文字和调查研究能力;
4. 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6日
(二)报名地点:绍兴市政府办公室政治处(绍兴市曲屯路286号行政中心1号楼102室),联系电话:85124137
(三)报名办法: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请随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四、选调方法
(一)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二)组织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4人及以上的组织笔试(不足4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如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算。
(四)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对选调人员进行考察。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决定选调人员。
(六)办理手续。市政府办公室政治处根据党组决定,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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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