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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遴选3人简章

南通市通州区党政信息网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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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服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区全民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全民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区政务中心东侧三楼3065室)。

  3. 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以及《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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