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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市人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在全国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5月5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安徽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5日之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法学专业。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7日9:00至1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亳州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5月12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3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5月15日至5月16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各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