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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遂宁市纪委面向全省公务员系统,遴选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侦查等专业优先。外地公务员限定法律、侦查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或案件调查(侦查)工作相关的专业。
4.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案件调查(侦查)工作2年以上,且主办过2起以上案件的优先。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终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无违纪违法情况。
6.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报名地点:中共遂宁市纪委组织部(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304室,电话:0825-2221357)。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提交《2015年中共遂宁市纪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初审。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5月10日前通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行体检、考察。
(六)其他事项。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采取顶岗试用的方式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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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纪委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