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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范围
遴选计划:本次共计划遴选科员及以下年轻干部4名。
遴选范围:全县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职在编的人员。
遴选范围不包括各级垂直管理单位在我县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熟悉党委办公室工作,有一定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3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5.有应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本单位同意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4.《2015年中共惠民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1份;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惠民县府前街1号县委南楼2单元2楼县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于4月24日发布报名情况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