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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妇女工作要求,充实妇联干部队伍,经研究,县妇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县妇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妇女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被录用为公务员满1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30日。
报名地点:县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黄华琴
电话: 0792-5223604 13870223603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都昌县妇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2张(含电子版)。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资格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3、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写作。以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为5月中上旬,具体见准考证。
4、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采取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按笔试60%、面试40%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取总成绩最高的一名为体检对象(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6、组织考察。实行等额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妇联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对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妇联提出用人建议,报县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试用及调动。选调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适合从事妇女工作及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中共都昌县委组织部 都昌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公开选调县妇联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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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