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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办法》(三党办通〔2015〕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工勤人员)遴选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遴选的公开性、公平性、竞争性,拓宽选人用人范围。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派,负责本次遴选的相关工作。
二、遴选对象
参加遴选的人员必须是三都县内在职在编全额拨款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及要求。
三、遴选职数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职位及职数
遴选职位及职数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2015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职位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基层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规定的年龄、业务水平和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职级等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机关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人员处于试用期的;
5.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9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三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3.报名交考务费100元。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加工作和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需发文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各一份;有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由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5)所需年度考核登记证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三个月内)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7)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以上复印件,均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