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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福田区委政法委拟面向深圳市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科员1名,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现职级为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近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在编公务员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
(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福田区委政法委具体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招考单位报名,以下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区委政法委: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楼19楼1909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先生、潘小姐,联系电话:0755-82977336、82918524,传真:0755-82925599;电子邮箱:bgs1909@163.com。
(2)若现场报名确实有困难的考生,可先将有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或将有关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址并电话告知(报名者的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寄出局邮戳为准)待参加面试时再将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3、报名所需资料
(1)《深圳市福田区党群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3)任现职现级文件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曾经在政府内部刊物发表过的文章材料或调研材料。
(5)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
(7)5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
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政法委将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三)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工作,并安排体检。
(四)确定选调人选。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公示。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根据我市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其中,获准选调的人员如现任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需按公务员市内调动有关规定进行和任职手续。
五、本公告由福田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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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福田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