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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农业局机关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六)按当地有关规定,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1.尚在试用期内的;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一)报考者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农业局人事科教科现场报名:
1.《泸州市农业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加盖印章)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现实表现等情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5.1-2篇能代表自己写作水平的文章。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前。
(三)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4号市农业局5楼。
(四)联系电话:0830-3108775,0830-3106556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采取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者,取消资格。
(三)体检。根据考核结果,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对拟转任人员在泸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转任。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泸州市农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农业局研究决定。
泸州市农业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