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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和综合素质,根据中组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统战部决定从我省各市、县(市、区)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遴选从事文秘工作的公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数。8名。其中,副处长岗位2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6名。
(二)岗位简介。
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宣传处副处长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的研究和统战工作宣传;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党派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政策研究;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民族宗教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港澳台海外处副处长岗位1名。主要从事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经济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党外知识分子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研究、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机关党务公文写作工作。
(三)遴选范围。全省各市、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资格条件。报名参加省委统战部机关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统战事业,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能独立起草机关公文、工作报告及调研材料;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
7、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副处长岗位年龄在40周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在岗担任副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开遴选人员不解决住房,不解决家属随调。
二、实施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或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与体检、决定与公示五个阶段。
(一)发布公告(2015年3月20日)
在三晋红E网和山西统一战线网站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