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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年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4人公告

汕头市人社网 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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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1.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市综治办综治协调科、市委防范办综合业务科科员共3名;

  2.市委政法委信息管理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级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2月27日);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水平较高,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有意报名者可关注2月27日汕头日报有关公告,并登录汕头市人社网下载《2015年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带齐报名材料直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处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2015年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5年2月27日在编在岗满2年);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可附带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至3篇。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汕头市海滨路7号政法大楼403室),联系电话:0754-88274548。

  五、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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