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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凤冈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31人公告(第一次)

凤冈县人民政府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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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凤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2017年5月26日研究,决定开展凤冈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计划选调公务员5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详细职位见《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县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县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3.身体健康。

4.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以正式列编之日起计算;进入干部队伍就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受此条限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过的。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7年6月12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进行登记的。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6.2014年1月1日以来乡镇新招录公务员。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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