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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遴选机关人员2人公告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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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州委组织部同意,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州社科联)决定面向全州县级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公开遴选二名机关工作人员到红河州社科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资格条件

(一)州社科联经济研究部岗位一: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理论研究能力、了解社科联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州社科联经济研究部岗位二:

1、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理论研究能力、了解社科联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填写《红河州社科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及信息采集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上班。

报名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A306。联系人:师红保。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请他人 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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