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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包括直属各部门机关、乡镇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具体要求和资格审查
1、要求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政府口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须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
2、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强;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根据岗位特殊需要,要求选调人员具备办公室综合管理能力,擅长写作,具有较好的文秘、综合文字方面的能力。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影响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及以上考核为基本称职、处分期不定等次或不称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者,于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人民大会堂203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2寸近照两张,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全部报名截止后,根据此次选调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直接通知参加笔试。联系电话:68711300,68711301,联系人:雷成宝。
四、考试和考察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
1、笔试。试卷内容侧重体现文秘、信息、调研、综合文字等方面的知识、能力,适时组织集中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面试。成立面试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逐人面试。面试后,根据合成成绩,确定若干名被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不足人员依次递补。
3、考察。赴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现场定向考察,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察情况,选拨拟选调建议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和选调
对经县委组织部审定的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选,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红十字会关于县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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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