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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于2014年在全县各乡镇和县属机关干部中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工作实绩突出、热心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遴选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二、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拟安排到新州法律援助工作站、野洞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1、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2、遴选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黄平县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并且能熟练操作电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工龄;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黄平县司法局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行政中心143室)
联系人:杨小红; 联系电话:2469522或1388553621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黄平县司法局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
(3)每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
(三)资格审查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2、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前一天由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