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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司法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8名(该职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通过公招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公招并参公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公务员经历(计算截至2014年10月 30日。乡镇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45762620@qq.com。
(1)填写准确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或绵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或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http://sfj.my.gov.cn/下载);
(2)有效身份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
(4)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市司法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于201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