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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成都高新区2016年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选调。
二、选调单位及职位
规划编制及管理、土地规划利用、项目招商、财务会计、综合调研等职位共选调50人,均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具体选调职位、名额及职位要求,详见《成都高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成都高新区外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现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
5. 历年年度考核均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
7. 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
8. 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2016年8月1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8月12日至8月24日12:00。
资格审查:2016年8月15日9:00至8月25日9:00。
网上缴费:2016年8月15日9:00至8月26日9:00。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选调职位表》、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 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成都高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报名信息表》(后简称《选调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于2016年8月24日12:00截止,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选调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4. 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6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选调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1日9:00至9月3日24: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职位、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选调的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对策申论》。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 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6: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可降低比例到3: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情况将于2016年8月26日前同时通过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http://www.cdht.gov.cn/zwgkjbrszk/index.jhtml)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hr.cdht.gov.cn)公布。已缴费但选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须于2016年9月2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2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若所有考生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选调职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