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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高新区选调优秀年轻干部50名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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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笔试成绩、取消职位信息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将于2016年9月16日前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7. 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职位6: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若达不到6:1,经招考单位研究最低可放宽至2:1比例,若达不到2:1比例的,该选调职位取消,取消职位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于2016年9月16日前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3.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由相应单位出具的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近两年来工作期间重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产业招商研究、产业研究、综合调研三个职位的须提供个人主笔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最多提供三篇);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须出具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是否属于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情况等内容)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此证明最晚可于考察之前提供);

(10)若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需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额,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选调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部分职位的面试中包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选调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选调程序,若所有考生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选调职位。取消职位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优先确定名次,下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二)考察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主要结合选调职位要求,了解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七、公示及报到

(一)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选调人员调入后身份为成都高新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此次选调工作由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5339122)

监督电话: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

原标题:成都高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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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职位表.xlsx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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