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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结合区属学校教师需求实际,顺庆区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遴选36名、面向区内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遴选23名,共59名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遴选名额及岗位
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区外遴选对象为: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5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在职在编年限可放宽至2年);
面向区内遴选对象为:区内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编3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含各街道办事处下辖学校,鱼龙小学除外)。
40周岁以下的教师是指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职在编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8月31日,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其服务期可按在编计算。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区外公办学校教师近5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2;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3。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业绩条件
(1)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内(2011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奖项(近五年内的)是否认可或纳入量化,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近五年内(2011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③近五年内(2011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④取得“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且在有效时限内、“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⑤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2)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奖项(近五年内的)是否认可或纳入量化,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课堂教学竞赛、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奖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③我区名师工作室成员(以南顺教〔2016〕128号文件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遴选办法
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以“评审+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评审办法
面向区外遴选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业绩材料实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4。同时间段(自然年度)获得相同类别的荣誉称号或奖项只按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根据评审得分情况和开考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向区内遴选的优秀教师,不进行评审。
2.面试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面向区外遴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最高不超过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评审量化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办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考人员只能对应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见附件5),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面向区外遴选的,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面向区内遴选的,学校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鲜章,区内农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上未载明学科的,还应提供与职称证书对应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鲜章);
5.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普通话要求的岗位,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英语岗位的,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本人取得的各类业绩材料(按前款遴选条件所列顺序)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1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以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所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