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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必须对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区监察局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后,对入围面试的人员相关信息在顺庆教育网予以公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详见顺庆教育网公告。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者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完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顺庆教育网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遴选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向区外遴选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业绩评审得分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业绩评审得分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面向区内遴选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顺庆教育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顺庆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顺庆教育网上公示3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遴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遴选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教育局在顺庆教育网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登录顺庆教育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遴选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 0817-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关于2016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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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面向区内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4.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业绩材料量化评分标准
5. 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