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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中共茶陵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法院批准,茶陵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共选调3名男性执行法官。
二、 范围
全国范围内机关中己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 条件
(一)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截止日期到2014年10 月 1 日。
(二)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符合放宽担任法官条件地区的可放宽到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 10 月 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10月 1日以后出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除本单位同意之外);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原则及程序
(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调公告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法院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茶陵公众信息网、茶陵法院网公布。
1.报名。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茶陵人民法院政工室,电话:0731-25269622。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 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茶陵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不得进行格式改动。认真填写好,现场交打印稿(报名表上张贴一寸红底证件照),报名表电子档和证件照一并拷贝(需与报名表打印稿一致)。
(2)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复印件。
(5)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并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