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安徽省内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 在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9月),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现仍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 参加选调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4. 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5.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反映,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 身体健康;
7. 符合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尚在试用期内;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9月10日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考录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审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24小时后至9月2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