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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汇报市政府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平凉机场建设办、市果办、市环境监察支队等五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确定选调计划13名,其中:市国库支付中心5名、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名、市科技局2名、市技术市场办1名、平凉机场建设办公室1名、市果业开发办公室1名、市环境监察支队2名。
二、选调条件
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平凉市户籍;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4.全市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5.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有关规定应该回避的。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9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市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查报名资格(地点:市人社局十楼会议室)。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考收费标准,应试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50元。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出具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核结果证明和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2014年平凉市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