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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宁夏吴忠市直有关部门遴选35人公告

吴忠党建网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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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忠市市直及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2015年第3次市编委会精神,决定公开遴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公开遴选33个岗位,35名工作人员,其中:

1、公务员20名(市工信局2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名、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名、市场监管局9名、市审计局2名、市建设局4名);

2、参公单位2名(市旅游局1名、市政务服务中心1名);

3、事业单位13名(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4名、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1名、市健康教育所2名、市卫生培训中心1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名、吴忠日报社2名)。

具体职位见附表1:《2015年下半年吴忠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1、市工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市旅游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3、市国库支付中心、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市会计核算中心、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开发整治中心、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培训中心面向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员及以下参公人员或机关公务员。

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吴忠日报社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含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科员及以下参公人员或机关公务员。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具有相应基层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2年及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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