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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按照“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4名公务员(股级及股级以下)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
一、遴选对象
全县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结同志;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6)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法律、财会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和罗田电视台发布遴选公告,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2、推荐报名。报名对象须填写《罗田县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报名表可附件下载,请用A4型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录用表复印件、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四张,于2015年12月25日17:00前到县纪委干部室报名(联系电话:5058791)。
3、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4、组织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遴选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知识测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考核范围)。
5、综合考察。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联合派出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的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心理承受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排序。
6、确定拟录用人员。县纪委委员会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后,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对拟录用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笔试、面试、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罗田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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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