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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新津县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要求
计划遴选参公人员4名。具体职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级以下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新津县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0月)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即2013年10月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8日00:00至10月15日23:59。
审核照片: 2015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6日17:00。
资格审查: 2015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 2015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7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