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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养选拔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一)本次部分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择优选调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位层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别特殊紧缺职(岗)位遴选范围以附件1遴选范围为准。
(二)2015年市直28个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40个职位66名(含参公人员19名),13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个岗位22名。具体职位可登陆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查询《2015年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2015年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遴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公务员(含参公,共遴选66名)
1.报考范围
(1)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1997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机关工作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3)固原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使用行政编制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报考范围对象以附件1为准。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5年10月10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或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0月10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事业单位(共遴选22名)
1.报考范围
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5年10月10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或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职位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0月10日);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0月1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事业单位按照编制经费形式,不得逆向遴选;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