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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宁夏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88人公告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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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单位的遴选职(岗)位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2015年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直接到遴选机关、事业单位报名。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5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1日18:00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周末正常休息)。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并初审。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固原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固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岗)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按所学专业报考。

遴选报名初审工作由市直有关遴选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将报考者提交的《固原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3)、《固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4)、《2015年固原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5)和《2015年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6)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统一送达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专业性较强特殊职(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经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3)制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一周,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将发布笔试通知。准考证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由遴选部门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在固原市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陆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查询成绩。

2.笔试结束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分机关、报考职位从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面试。

(四)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转任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固原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或《固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无招聘登记表的事业人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公务员面试工作在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面试在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与各用人事业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纪检、公务员主管部门参与监督、指导。遴选公务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事业单位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及实际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要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2.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遴选机关负责人或有考官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其余考官由遴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外聘。

3.面试应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指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5.本次所有遴选机关、事业单位面试工作须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15日内完成;具体面试地点、时间由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六)组织考察。

1.公务员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或面试成绩×40%+专业成绩×20%)、事业单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1: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遴选组织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单位依据职(岗)位职责要求,由驻部门单位纪检参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谈话记录、各类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察可参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96号)进行。

3.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

4.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6.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人选时,要提交单位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在要求时间内将考察材料、结果报送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体检。

1.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报送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拟转任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即为拟转任人员。体检工作在考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其原工作单位、遴选机关以及固原政府网、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审材料主要有:关于调动公开遴选人员的请示或公函、公务员转任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控编单等。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固原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954-2088302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954-2076798

原标题:2015年固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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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固原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附件1-6

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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