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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黄梅县地震局遴选1人公告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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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黄梅县地震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名额

县地震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具有事业编制财政供给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

2、道德品行良好。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干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3、敬业精神强。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4、学历及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类职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四、遴选办法

1、发布公告。在黄梅电视台和黄梅县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黄梅县地震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7号窗口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9日-18日下午6时。(节假日除外)

3、组织考试。县人社局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

4、考察考核。由县人社局、编办、地震局组成考察专班,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占综合成绩的10%。

考察细则:

(1)综合考核7分,由考察组成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评分。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每次计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3)获省级以上、市级、县级、乡局级奖励(见证书原件)分别计1分、0.75分、0.5分、0.25分,累计不超过1分。

(4)工作以来个人论文、专著等在省、市、县级报刊发表分别计1分、0.5分、0.25分,累计不超过1分。(刊物必须是有刊号的正规刊物)

(注:第3、4项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供到县地震局,逾期不予受理)

5、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地震局统一组织,对入围考察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方面情况,由县地震局根据得分和考察情况,综合分析,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遴选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考核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求

1、推荐报名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考信息。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梅县地震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WORD版本A4格式),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800字左右的自传1份。

3、咨询电话:0713-3369377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2015年黄梅县地震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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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地震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梅县人社局

黄梅县地震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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