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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阳江市法制局负责牵头建立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现就遴选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江市人民政府拟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以及政府部门中其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且熟悉政府法律事务的人员中,择优纳入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作为政府和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人选。
二、报名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或丰富的法律实务实践经验;
(三)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25日。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选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除专家和学者外,必须由单位推荐)参与市政府法律人才库人员的遴选。报名采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yjxzfy@163.com )和邮寄两种方式(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府大楼六楼,阳江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
五、报名材料:
(一)个人自荐的,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单位推荐的,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单位意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表可登陆“阳江市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yangjiang.gov.cn/)进行下载。
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
六、审核:由阳江市法制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七、审定:由阳江市法制局会同阳江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人员名单,纳入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并函告本人及所在单位。
联系人:陈章钢;电话号码:0662-3317427;传真号码:0662-3305033。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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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法制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