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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江县2015年上半年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公开遴选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共计49名,其中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名,事业人员30名(详见《通江县2015年上半年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具体要求详见《通江县2015年上半年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治安处罚的);
3、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考察、审批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1.报考者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通江县2015年上半年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持经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同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遴选职位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三)加分
报考者近五年(自2010年)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获记三等功的,每次加0.5分。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填写《通江县2015年上半年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加分情况将在通江县党建网、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