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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档案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局机关公务员1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已作公务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未满且未正式任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或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11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档案局办公室(广安市五福南路)。
3.联系电话:0826-2608683,0826-2357558。
4.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档案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提供《广安市档案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