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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递补。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安排到广安市档案局顶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98010。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档案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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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档案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