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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队伍建设,2014年省工商联将遴选(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3名,经济服务岗位人员2名。
二、遴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选调)对象
湖南省在长省直机关中从事文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人员;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研究室、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统战部、工商联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
遴选(选调)对象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无两地分居困难者优先。
(二)遴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正科级(含)以下职务的人员。
4、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年龄、工龄、工作经历,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