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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工商业联合会公开遴选5人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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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每个市州可推荐不超过5名人选(其中统战部、工商联人选最多为1人)参加遴选(选调)考试。市州推荐的人选,应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所需资料为:

  1、《省工商联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报名登记表可从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省工商联网站http://www.hfib.org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正副科级干部需提供正副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主笔撰写的经验材料或代表性文稿。

  资格初审后,将上述有关资料送省工商联报名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只需复印件)。

  在长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上述资格初审的全部资料到省工商联人事处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省工商联严格按照遴选(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省工商联统一制作准考证。市州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市州工商联代为发放,在长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将电话通知考生直接到省工商联人事处领取。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材料写作,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职位名额。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1.5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遴选(选调)人选,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公示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查阅个人档案发现有资格审查阶段所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遴选(选调)。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调)人选,在考生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遴选(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遴选(选调)。

  对遴选(选调)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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