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能力测评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数与考察人数1∶1.5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考察对象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考虑人选的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确定拟调入人选。
对拟调入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个月。借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方式:(010)67556370、6755632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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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9月25日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20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