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职位条件
1.行政审判员额法官(三级高级法官)职位2名。面向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要求担任法官8年以上。现任三级高级法官,或现任四级高级法官满3年(法官等级任职时间与套改前相应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5年以上。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
2.刑事审判法官助理职位2名。面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要求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现任员额法官、助理审判员或法官助理职务,具有3年以上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民事审判法官助理职位2名。面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要求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现任员额法官、助理审判员或法官助理职务,具有3年以上民事审判工作经历。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行政审判法官助理职位2名。面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要求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3年以上行政审判或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经历。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民事行政审判法官助理职位2名。面向在京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事业编制人员。要求现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从事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教学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大学及以上学历,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相关专业,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综合文字职位6名。面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要求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取得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9:00至10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限报一个职位):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www.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专栏,完整填写并在线提交《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信封注明:公开选调):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报考审判职位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审判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能力测评人员。
(三)能力测评
进入能力测评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能力测评包含专业测评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测评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成绩排名在前的同志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有放弃面试或无法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将按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