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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和40%。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合并为一科。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要求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名额。对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9:00-11: 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计划选调岗位名额1:2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则按实际有效参考人员面试。面试中,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选调职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方式: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测评的办法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到低分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如有自愿放弃及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属诬告的,不影响选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日者,取消选调资格。
原标题:祁阳县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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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