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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单位与人数
1、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信息中心4人;
2、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5人:网格管理中心2人,反邪教中心3人;
3、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中心9人;
4、县扶贫办信息中心3人。
三、选调范围、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以下非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所报考的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报考职位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它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2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的,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见职位表要求
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初审合格后填写《祁阳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