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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大理州政府法制局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公告

遴选网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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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 9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从全州范围内遴选1名优秀公务员到州政府法制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为科员1名。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遴选名额。

  二、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好的法律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热爱法制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大理州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了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及其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公共管理或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公务员录用试用期的,公务员工作经历未满2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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