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中共南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遴选网 2014-06-1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额

  本次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公共要求

  1. 政治素质好,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系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5. 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团结同志,情趣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6.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要求

  (1)有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能较好完成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熟悉案件审理、查办工作或取得全国司法考试职业资格A证的,同等情况优先录用。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否则相应缩减遴选职位人数。

  (三)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发布。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