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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额
本次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公共要求
1. 政治素质好,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系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5. 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团结同志,情趣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6.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要求
(1)有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能较好完成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熟悉案件审理、查办工作或取得全国司法考试职业资格A证的,同等情况优先录用。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否则相应缩减遴选职位人数。
(三)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发布。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