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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名次,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名次。
五、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均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任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一)咨询电话:
4276986(茌平县纪委机关)
4276055(茌平县委组织部)
4276320(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参加选调的人员及时关注茌平政务网了解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茌平县纪委机关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茌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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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县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茌平县纪委机关
中共茌平县委组织部
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