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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7阿城区委宣传部遴选机关人员4人公告

阿城区政府 2017-03-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择优遴选4名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遴选正科级职位及以下工作人员4人。

三、遴选范围

区直单位(含检、法两院)、镇、街道等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遴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5年3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要求;

6.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此次报考专业不限,要求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有文字工作经历或有文字写作功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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