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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会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4名公告

会东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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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对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到低分确定前6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会东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考察

试用期满后,根据应试者与职位的匹配度,由县委巡察办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6名试用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试,最终根据测试结果,从到低分确定前4名为考察对象,未确定为考察对象的2名试用人员按原职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正式遴选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后有影响遴选情形的,按原职退回原单位工作,不再递补。

(八)调动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二)凡报名考生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部门)。

本公告由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正富; 咨询电话:5428670

监督电话:5422716(县纪委信访室)

5426446(县纪委组织部)

原标题:中共会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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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会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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